精彩导读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实施2022年全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明确将全面推行田长制等内容纳入省政府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有关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通知还明确,对自然资源管理有关工作排名靠前、质量较高的市州、县市区,在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指标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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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力,全面推行田长制、完成耕地保护主要目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用途管制、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有关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02
对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成效好,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有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高,园区土地利用清理专项整治、矿业绿色发展、违法用地整改等重大工作排名靠前、质量较高的市州、县市区,在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指标予以奖励,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通知明确
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在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被肯定的市州、县市区,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予以支持,对其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对在省政府重点工作综合大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被肯定的市州、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其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督查激励措施,及时制定和调整完善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督查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按照中央及省有关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完善评价体系,改进评价方法,创新评价方式,简化操作,优化流程,公平公正、客观全面评价各地区工作成效,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通知要求
要将督查激励结果与绩效考核工作挂钩,对受到督查激励的县市区(含园区),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区绩效考核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督查激励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督查激励“指挥棒”作用。
来 源:湖南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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